网讯 据台媒5月30日报道,炎亚纶、耀乐官司今日一审宣判,台北士林地方法院宣判炎亚纶有期徒刑7个月、缓刑3年,可易科罚金。
对此,炎亚纶再度感谢法官的明鉴,称:“对于自己绝对没有做的事情,再次谢谢法官的明鉴,与看见自己诚心检讨自我。”对于未来规划,炎亚纶表示“将遵守先前声明承诺,持续透过自身影响力贡献社会。
炎亚纶所属经纪公司也表示:“感谢在司法程序中,检察官审阅我方提出之事证,确认炎亚纶并无强制性交、偷拍、散布影片与恐吓一事,而于审理中法官对于合意拍摄影像等事实,亦了解炎亚纶是因不熟悉法律,且积极与告诉人和解,最终给予缓刑处分。”
据悉,炎亚纶去年遭网红耀乐曝持有两人的私密片,且并未经过他的同意拍摄,引起热议。炎亚纶被以制造、意图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两罪嫌起诉。此后,两人宣布调解成功,并于9日第四度开庭辩论终结后,今(30日)上午11时士林地方法院宣布判决结果。